中醫基礎理論五行學說第 17 頁
以相克言之,木能克土,金又能克木(我克、克我),而土與金之間,又是相生的關系,所以就形成了木克土、土生金、金又克木(子復母仇)。這說明五行相克不是絕對的,相克之中,必須寓有相生,才能維持平衡。換句話說,被克者本身有反制作用,所以當發生相克太過而產生賊害的時候,才能夠保持正常的平衡協調關系。
生克制化規律是一切事物發展變化的正常現象,在人體則是正常的生理狀態。在這種相反相成的生克制化關系中,還可以看出五行之間偽協調平衡是相對的。因為相生相克的過程,也就是事物消長發展的過程。在此過程中,一定會出現太過和不及的情況。這種情況的出現,其本身就是再一次相生相克的調節。這樣,又復出現再一次的協調平衡。這種在不平衡之中求得平衡,而平衡又立刻被新的不平衡所代替的循環運動,就不斷地推動著事物的變化和發展。五行學說用這一理論來說明自然界氣候的正常變遷和自然界的生態平衡,以及人體的生理活動.
2.五行的異常調節機制:五行子母相及和乘侮勝復:五行結構系統在異常情況下的自動調節機制為子母相及和乘侮勝復。
(1)子母相及:及,影響所及之意。子母相及是指五行生克制化遭到破壞后所出現的不正常的相生現象。包括母及于子和子及于母兩個方面。母及于子與相生次序一致,子及于母則與相生的次序相反。如木行,影響到火行,叫作母及于子;影響到水行,則叫作子及于母。
(2)相乘相侮:相乘相侮,實際上是反常情況下的相克現象。
相乘規律:乘,即乘虛侵襲之意。相乘即相克太過,超過正常制約的程度,使事物之間失去了正常的協調關系。五行之間相乘的次序與相克同,但被克者更加虛弱。
相乘現象可分兩個方面:其一,五行中任何一行本身不足(衰弱),使原來克它的一行乘虛侵襲(乘),而使它更加不足,即乘其虛而襲之:如以木克土為例:正常情況下,木克土,木為克者,土為被克者,由于它們之間相互制約而維持著相對平衡狀態。異常情況下,木仍然處于正常水平,但土本身不足(衰弱),因此,兩者之間失去了原來的平衡狀態,則木乘土之虛而克它。這樣的相克,超過了正常的制約關系,使土更虛。其二,五行中任何一行本身過度亢盛,而原來受它克制的那一行仍處于正常水平,在這種情況下,雖然“被克”一方正常,但由于“克”的一方超過了正常水平,所以也同樣會打破兩者之間的正常制約關系,出現過度相克的現象。如仍以木克土為例:正常情況下,木能制約土,維持正常的相對平衡,若土本身仍然處于正常水平,但由于木過度亢進,從而使兩者之間失去了原來的平衡狀態,出現了木亢乘土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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