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yī)基礎理論五行學說第 6 頁
類比思維是中國古代的重要思維形態(tài),其基本特征是思維的橫向性和聯(lián)想性。所謂橫向性是指思維是在個別或具體的事物與現(xiàn)象之間的水平運動,從個別走向個別,從具體走向具體,從事物與現(xiàn)象走向事物與現(xiàn)象。在橫向思維中涉及的兩端之間并無本質上的類屬關系,僅是一種表象上的“類”似,與縱向思維沿著種屬即從千般到個別的垂直方向進行不同。所謂聯(lián)想性是指思維具有隨意性,只要兩個物象在某一點上具有相似性,思維就可以跨越巨大的種類界限和知識空間,在兩個看似完全不著邊際的物象之間建立聯(lián)系,而不像推理必須在一個限定范圍內循規(guī)蹈矩地進行。類比思維具有比較強烈的主觀色彩,雖有想象力和創(chuàng)造力豐富的優(yōu)點,但它缺少嚴格的客觀準則的制約,易陷于主觀無據(jù)的泥潭。它也必然具有類比的推理特點,即其結論是或然的,可靠性小、創(chuàng)造性大。因此,五行歸類,或稱五行大系,不僅要揭示自然界一切事物之間的關系,使上自碧落下迄黃泉,無可逃逸其間,而且又刻意地去尋求和規(guī)定自然與人事之間的聯(lián)系,將大干世界網(wǎng)羅凈盡,不免有牽強附會、機械類比之嫌。但五行大系的可貴之處在于:將宇宙萬事萬物各以類相從并相互作用,構成五個結構系統(tǒng)圖式,組成一幅有序平衡、生機盎然的生存形態(tài)圖,揭示了天人合一的宇宙之道。
(二)五行的調節(jié)機制
1.五行的正常調節(jié)機制:五行生克制化:五行的生克制化規(guī)律是五行結構系統(tǒng)在正常情況下的自動調節(jié)機制。
(1)相生規(guī)律:相生即遞相資生、助長、促進之意。五行之間互相滋生和促進的關系稱作五行相生。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在相生關系中,任何一行都有“生我”、“我生”兩方面的關系,《難經(jīng)》把它比喻為“母”與“子”的關系。“生我”者為母,“我生”者為“子”。所以五行相生關系又稱“母子關系”。以火為例,生“我”者木,木能生火,則木為火之母;“我”生者土,火能生土,則土為火之子。余可類推。
(2)相克規(guī)律:相克即相互制約、克制、抑制之意。五行之間相互制約的關系稱之為五行相克。
五行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這種克制關系也是往復無窮的。木得金斂,則木不過散;水得火伏,則火不過炎;土得木疏,則土不過濕;金得火溫,則金不過收;水得土滲,則水不過潤。皆氣化自然之妙用。

在相克的關系中,任何一行都有“克我”、“我克”兩方面的關系。《黃帝內經(jīng)》稱之為“所勝”與“所不勝”的關系。“克我”者為“所不勝”。“我克”者為“所勝”。所以,五行相克的關系,又叫“所勝”與“所不勝”的關系。以土為例,“克我”者木,則木為土之“所不勝”。“我克”者水,則水為土之“所勝”。余可類推。
在上述生克關系中,任何一行皆有“生我”和“我生”,“克我”和“我克二四個方面的關系。以木為例,“生我”者水,“我生”者火;“克我”者金,“我克”者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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