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三節 小兒生長發育第 5 頁
(四)性格發育
性格是意愿、毅力、是非判斷、對周圍人物與事物適應能力的情緒反應等特征的總稱。
性格發育在嬰幼兒期常稱為個人—社會性行為發育。性格發育主要包括情緒反應、相依感情、游戲、違拗性等。
新生兒就已表現出不同的氣質,在活動度、敏感、適應性、哺乳、睡眠等規律性方面表現出個人特點。嬰兒的活動及面部表情很早就受外界刺激的影響,對于哺乳、摟抱、搖晃等具有愉快反應,不愉快則常表現為啼哭。隨著月齡增長,不愉快逐漸減少。6個月以后已較能忍耐饑餓,9個月后能較久地離開母親。真正的脾氣發作見于3-4歲的幼兒。
嬰兒與親人相依感情的建立是社會性心理發育的最早表現。親人在日常生活中對嬰兒生理需要作出及時、適當的滿足可以促使相依感情的牢固建立。嬰兒在5—6個月時有畏陌生·表現及8-9個月拒讓生人抱,10-18個月表現最為明顯地與母親分離時的焦慮情緒都與相依感情有關。
小兒性格在游戲中可以得到表現和發展。5-6個月時開始知道與別人玩“躲貓貓”;9—10個月可玩拍手游戲;l歲小兒多獨玩;2-3歲多各玩各的玩具;3歲以后多兩人對玩;4歲以后開始找伙伴玩;3-4歲時開始參加競賽性游戲;5-6歲時能自由地參加3人以上競賽性游戲;學齡兒童中可出現以強凌弱的帶頭人和以理服人的帶頭人。
嬰兒1歲前的生理需要完全依賴成人予以滿足;1.5—2歲小兒已有一定程度的自立感,故2歲左右小兒常表現出明顯的違拗性;3歲后又可出現喜愛糾纏親人;4歲后依賴情緒逐漸減弱。正確認識小兒發育過程中的違拗性,對于小兒性格發育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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